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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氨基苯甲醚是危险品吗?

从化学法规分类与实际危害特性来看,对氨基苯甲醚(CAS:104-94-9)属于明确的危险化学品,其管控需严格遵循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标准。以下从专业角度展开说明:
首先,在官方分类中,依据《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》(GB 6944-2005),对氨基苯甲醚被划为第6.1类毒害品,同时符合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的管控范畴,联合国运输编号为UN 2811 6.1/PG 3,明确界定了其危险品属性。这一分类源于其核心危险特性——强毒性与刺激性。
 
从危害特性来看,其危险主要体现在三方面:一是健康危害显著,可通过吸入、皮肤接触、食入多种途径侵入人体,不仅会刺激皮肤、眼睛及呼吸道黏膜,还会导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,引发紫绀、头痛、呼吸困难等症状,长期接触还可能诱发呼吸系统和皮肤过敏反应,甚至存在潜在致癌风险;二是燃爆风险明确,本品可燃,遇明火、高热易燃烧,与强氧化剂接触可能发生化学反应,受高热还会分解产生一氧化碳、氧化氮等有毒气体;三是环境危害,对水生生物具有极高毒性,随意排放会造成生态污染。
 
基于其危险品属性,操作与储存需严格遵循专业规范:操作需密闭进行并配备充分局部排风,操作人员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、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、防毒物渗透工作服及橡胶手套,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,使用防爆型通风设备,避免与氧化剂、酸类接触;储存应置于阴凉通风库房,保持容器密封,与氧化剂、酸类分区存放,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,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。
 
综上,对氨基苯甲醚的毒害性、燃爆性等核心特性决定了其危险化学品属性,生产、运输、储存、使用全流程均需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要求,规避安全风险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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